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「114年度原住民族職業訓練運用計畫」,請有意申請之大專校院於113年7月15日前提報申請計畫予各地方政府,請查照。
內容: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5月22日原民社字第11300264731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逕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官網(首頁-業務專區-各處業務-社會福利-就業服務-原住民族職業訓練-運用計畫)下載旨
揭計畫,相關事宜請洽原住民族委員會各區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(免付費就業專線:0800-066995),另原住
民族委員會本案聯絡人為陳貞伶小姐,電話:02-89953177。
三、副本抄送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,請協助轉知高級中等學校。
發佈單位:
教育部